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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10 14:09:47 发布

致家长一封信——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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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一封信——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现将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家长朋友们积极配合、监督,让我们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2021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18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持续巩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现就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重点治理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2.严禁中小学校乘课后服务之机组织集体教学、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  3.严禁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严格规范家委会行为,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以上费用等。  4.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学校收取校服费等代收费项目,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  5.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严禁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  6.严禁中小学校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  7.其他信访反映的涉及收费等规范办学行为的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监督电话:  感谢家长朋友们的配合!  此致  敬礼,  XX实验学校  2021年9月26日